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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項目:  
 

服務項目

服務對象

服務內容

長青大學

凡台北市民年滿60歲以上,均可使用相關之福利服務。

※分機
203櫃台/236顏瑞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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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間照顧

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,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(一)年滿65歲以上,依巴氏量表評估為輕、中度失能者;重度失能者將視機構是否具備收託能力而定。

(二)年滿55歲以上,領有失智症身心障礙手冊者,或經衛生署評鑑合格之區域級以上醫院、精神專科醫院診斷為失智症,並載明CDR評估為1至2分。

※分機
212 徐國強 / 213 柯安妮 / 214 李依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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團體家屋

經醫師診斷中度以上失智(CDR2分以上)為原則,具行動能力、須被照顧之失智老人。

※電話
02-2838-174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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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區服務

A.士林區年滿65歲以上的獨居長者。

B.士林區年滿65歲以上的失能長者。

C.或是士林區年滿65歲以上的長者,於生活中遭遇困境,需他人介入服務,以減輕生活負擔,而不致發生危機事件者,均為服務對象。

※分機
分機252周志展/253鄭如妏/257魏雅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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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家照顧

A.設籍且實際居住本市「65歲以上老人」、「55歲以上(含)山地原住民」以及「50歲以上(含)之身心障礙者」,經巴氏量表(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,ADLs)評估進食、移位、室內走動、穿衣、洗澡、如廁等6項,達1項以上失能者。

B.設籍且實際居住本市之65歲以上獨居老人,經工具性日常生活量表(IADLs)評估上街購物、外出、食物烹調、家務維持、洗衣服等5項中有3項需要協助,係為輕度失能。需要協助之定義係指「上街購物」1分以下、「外出」1分以下、「家務維持」1分以下、「食物烹調」0分、「洗衣服」0分。

※電話
02-2831-479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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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點服務

士林地區60歲以上長者、55歲以上(含)山地原住民以及50歲以上(含)之身心障礙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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