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市內湖區老人日間照顧服務
限中華民國國籍,設籍本市並實際居住本市,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年滿65歲以上,依巴氏量表評估為輕、中度失能老人;或精工據評估IADLs失能且獨居之老人
年滿50歲以上領有失智症身心障礙證明,或經醫院專科醫師診斷為失智症,並載明CDR評分為1至2分者
重度失能(失智)者,需經機構評估而定
具基本行動能力:至少能使用助行器行走者
未患有不易治癒或易危及生命安全之傳染病者
經評估有日間照顧需要者
生活照顧服務(個人衛生、安全維護、餐點、午憩、交通接送服務)
協助及促進老人自我照顧能力服務
辦理老人教育、文康活動
提供福利、健康諮詢及相關個案服務者各項權益措施及照顧管理(訂定收托評估、服務契約、個案照顧計畫、個案紀錄、緊急事件處理)
完成「失能評估」及取得「核准函」(與補助有關) |
戶籍與居住地皆於台北市者,請聯繫當地之長照中心到府進行失能評估,並請開立核准函 |
申請「失智症身障證明」或「失智診斷書」(與補助有關) |
失智長輩領有「失智症身障證明」或請醫師開立「失智診斷書」並註明CDR分數 |
二擇一或二者皆備 |
身體檢查報告:傳染性疾病檢查(三個月內之報告皆可) |
傳染性疾病
項目 | 內容 |
抽血檢查 | B肝表面抗原梅毒血清檢查愛滋病檢驗 |
糞便檢查 | 阿米巴菌 |
胸部X光片 | 肺結核檢查 |
申請病歷摘要(請至例行就醫之醫院,請醫院開立病歷摘要,以利日後照顧) |
傳染性疾病
入托需用品 | 備註 |
2吋個人照及日常生活照 | 各一張 |
長輩自傳 | 家屬可代寫,約600字 |
領藥單影本 | 一份 |
換洗衣物及內衣褲 | 一至二套 |
盥洗用具(牙刷、牙膏、水杯、毛巾)、小枕頭、小棉被或毛毯 | 依需要準備 |
其他(個人所需用品) |
如家中有需要日照服務的長輩,歡迎參觀或預約半日體驗服務
請先電話聯絡,將安排專業的個案管理員為您提供詳細的說明
電話:02-2630-7538 分機12
地址:11479 臺北市內湖區康樂街136巷15弄1、3、5號1樓
(東湖國中對面巷弄)
交通接送服務將視中心目前交通路線安排而定。
若居住地不在目前交通路線上,則協助提供交通資訊。
收費表:
中心至案家公里數*2(來回接送)之總公里數 | 收費 | 中心至案家公里數*2(來回接送)之總公里數 | 收費 |
1-3公里 | 3,000元 | 7.6公里〜9公里 | 5,000元 |
3.1公里〜4.5公里 | 3,500元 | 9.1公里〜10.5公里 | 5,500元 |
4.6公里〜6公里 | 4,000元 | 10.6公里〜12公里 | 6,000元 |
6.1公里-〜7.5公里 | 4,500元 | 12公里以上 | 6,500元 |
月托費
$13500-16000/月
臨托費每日
$1,000元
交通服務費用另外計算
照顧服務費補助上限(每月) | 輕度 | 中度 | 重度 | 交通補助 | 臨托 |
一般戶 | 4,025 | 8,050 | 12,600 | 1200 | 580 |
領取中低老津3600元、非列冊低收入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| 5,175 | 10,350 | 16,200 | 1200 | 745 |
低收入、領取中低老津7200元 | 5,750 | 11,500 | 18,000 | 1200 | 825 |
文件證明(各一份) | 備註 |
戶口名簿影本 | 若長輩與子女戶籍不同,兩者皆需提供 |
身分證影本 | |
身障證明影本 | 此項無則免附 |
(以服務區域內長照服務對象為主)
以長照計畫服務對象失能老人為原則,係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者為主,由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照管中心針對失能者進行日常生活功能(Activities of DailyLiving, ADLs)、工具性日常生活功能(Instrumental Activities of DailyLiving, IADLs) 進行評估,包括下列失能者:
1. | 65歲以上老人。 |
2. | 55歲以上山地原住民。 |
3. | 50歲以上之身心障礙者。 |
4. | 僅IADLs 失能且獨居之老人。 |
一、 | 日間照顧 |
二、 | 居家服務 |
三、 | 臨時住宿服務(含沐浴服務) |
四、 | 交通服務(僅限日照與臨時住宿接送) |
五、 | 餐飲服務 |
(含沐浴服務)服務內容
時間 | 活動安排 | |
18:00-19:30 | 當日無使用日照者報到、晚餐時間、沐浴時間 | |
19:30-20:30 | 現實導向、彼此寒暄 | |
20:30-21:00 | 溫馨小故事與回饋 | |
21:00-21:30 | 放輕音樂、上廁所、整理被子準備就寢 | |
21:30 | 就寢 | |
隔天06:00-06:30 | 起床 | |
06:30-07:30 | 早餐時間 |
註:每次需於使用前14天預約(如有臨時需要將視人力狀況評估是否收託)
1.老人日間照顧服務及居家服務交互使用者
失能 程度 |
補助時數上限 | 低收入 (1.低收入戶2.領取中低老津7,200元) |
中低收入戶 (1.領取中低老津3,600元 2.非列冊低收入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) |
一般戶 |
居家服務補助200元/時 日間照顧臨托825元/日 |
居家服務補助180元/時 日間照顧臨托745元/日 |
居家服務補助140元/時 日間照顧臨托580元/日 |
||
輕度 | 25小時 | (25-x)*200/825 | (25-x)*180/745 | (25-x)*140/580 |
中度 | 50小時 | (50-x)*200/825 | (50-x)*180/745 | (50-x)*140/580 |
重度 | 90小時 | (90-x)*200/825 | (90-x)*180/745 | (90-x)*140/580 |
計算方式:核定補助之時數額度,扣掉居家服務使用之時數(x),乘以各身分別居服補助單價,再除以日間照顧每日補助單價,即換算購買日間照顧之日數(取其整數)。
註1:經評估符合長照十年計畫補助標準者,得於核定之補助款內交互使用居家服務、日間照顧。
註2:重度失能者是否收托,需視機構收托能力而定。
2.臨時住宿每日1,500元,含晚餐及早餐。
身分別 | (1)低收入戶 (2)領取中低老津7,200元 |
(1)領取中低老津3,600元 (2)非列冊低收入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|
一般戶 | ||
補助標準 | 輕度 | 14日 | 1,200元/日 | 1,080元/日 | 840元/日 |
中度 | |||||
重度 | 21日 | ||||
自付額 | 300元/日 | 420元/日 | 660元/日 |
註1:耗材與沐浴費用另計:沐浴100元(含洗頭150元)。
註2:交通接送單趟3公里內為100元,3公里以上另計。
註3:一週住宿不得超過3日。
註4:為鼓勵使用,於104年12月31日前以每日1,200元計。
3.送餐服務
(1)提供週一至週五送餐服務,星期六、日與國定假日暫不提供。
補助標準 | (1)低收入戶(2)領取中低老津7,200元 | (1)領取中低老津3,600元(2)非列冊低收入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| 一般戶 |
社會局補助 | 65元/餐 | 60元/餐 | 0元/餐 |
中心補助 | 5元/餐 | 10元/餐 | 0元/餐 |
長者自付 | 0元/餐 | 0元/餐 | 70元/餐 |
註1:社會局補助之餐費需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核定。
註2:餐食包含便當與湯。
註3:可選擇葷食、素食(鍋邊素)、細碎及白飯、五穀飯或稀飯。
於社區民眾活動常所,提供失能老人及其外籍看護工,文康休閒、健康諮詢及相關照顧能力促進等服務。
社區中60歲以上社區長者、使用外籍家庭看護工之家庭
提供健康諮詢、文康活動及照顧者照顧能力促進等
內湖區老人日間照顧服務大廳
康寧公園
每週三15:00-17:00
於社區民眾活動場所,提供老人,文康休閒、健康諮詢、共餐等服務。
社區中60歲以上社區長者
提供健康諮詢、文康活動、團康活動、共餐。
週一、四:內湖區老人日間照顧服務大廳
週二:安泰里民活動場所(內湖區安泰街49巷1號)
週五:大湖里里民活動場所(內湖區大湖山莊街219巷1號)
週一、四:10:00-12:30
週二:10:30-12:30
週五:14:00-16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