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蓮縣吉安鄉社區整合型中心A單位

服務對象

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,符合長期需要等級第2級(含以上)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

(一) 65歲以上老人

(二)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(手冊)者

(三) 55歲以上原住民

(四) 失智症者

(五)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之收案對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