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務對象
設籍本縣且經照顧管理專員評估,日常生活活動功能(ADLs)或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功能(IADLs)需他人協助之失能者,包含:
※65歲以上失能老人。
※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。
※需協助且獨居之老人。
※50歲以上失智症者。
※失能身心障礙者
設籍本縣且經照顧管理專員評估,日常生活活動功能(ADLs)或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功能(IADLs)需他人協助之失能者,包含:
※65歲以上失能老人。
※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。
※需協助且獨居之老人。
※50歲以上失智症者。
※失能身心障礙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