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案管理
服務對象:
實際居住士林區且年滿65歲以上長者,包括獨居長者、危機個案。
1.獨居長者定義:
(1)凡年滿65歲以上,居住本市。
(2)且非居住於機構(含立案及未立案機構)
(3)單獨居住且無直系血親卑親屬居住於台北市者,列入獨居。但長者與親屬關係疏離者,不在此限。
(4)雖由同住者,但同住者符合下列狀況,亦列入獨居:
a.同住家屬無照顧能力。(由老人中心評估確認)
b.同住家屬一週內有連續三天(含三天)以上不在者,列入獨居,但間歇性不在者,不予列入。
c.同住者無民法上照顧義務、無照顧契約關係者。
(5)夫與妻同住且年滿65歲且無直系血親卑親屬居住臺北市者。
2.士林區年滿65歲以上的長者,於生活中遭遇困境,需他人介入服務,以減輕生活負擔,而不至發生危機事件者。
服務內容:
1.個案管理:提供獨居及危機長者相關服務。
2.送餐服務:經評估有失能且有送餐需求者。
3.資源連結:經評估確認長者需求,協助連結公、私部門之社會福利資源介入。
4.福利諮詢:提供老人相關福利諮詢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