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申請團體參訪單位於 參訪二周前填寫本申請表 每次參訪人數上限為30人 每月至多開放兩次參訪 參訪時段:週二、週四 10:00 至 11:30(各部門另有要求者依規定安排) 參訪時間以1.5小時為原則 (例如:10:00-11:30)
請填寫欲參訪單位(24小時住宿式單位恕不開放),並詳填參訪事項、內容或希望本機構配合事項。 參訪時拍照(攝影)僅限不侵犯隱私權或徵得當事人同意之對象、範圍。 【申請表單中*為必填資料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