參訪申請

團體參訪注意事項

請申請團體參訪單位於 參訪二周前填寫本申請表
每次參訪人數上限為30人
每月至多開放兩次參訪
參訪時段:週二、週四 10:00 至 11:30(各部門另有要求者依規定安排)
參訪時間以1.5小時為原則 (例如:10:00-11:30)

請填寫欲參訪單位(24小時住宿式單位恕不開放),並詳填參訪事項、內容或希望本機構配合事項。
參訪時拍照(攝影)僅限不侵犯隱私權或徵得當事人同意之對象、範圍。

【申請表單中*為必填資料】

預參訪團體
預定參訪日期
預計參訪時間
主要聯絡人
聯絡電話
聯絡地址
預計參訪人數
參訪單位
其他需求
認證碼